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永泰县医院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RWZFCG-2014-186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采购单位 交货期 1 显微镜等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永泰县医院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2 病理组织取材柜等 1批 3 产科中央监护工作站等 1批 4 消化内镜电刀 1套 5 绩效考核软件等 1批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9日至2014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2:30-5:00时](北京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5.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传 真:0591-63301266 E-mail:fjrwzb@163.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④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为经销医疗产品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医疗产品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为医疗产品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还须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认证),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3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4年9月3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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