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颁布了《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决定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等六类商品的出口退税,此次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对农药、医药、化工等11个行业有影响。这是继去年6月份第七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后,财税部门首度改变出口退税率政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2日联合下发《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明确从7月15日开始 ,取消包括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建材等在内的406个税号的产品出口退税。
专家指出,财税部门选择在这个时间点取消部分出口退税,是为了更好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
根据《通知》,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主要分成六大类,包括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以及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随《通知》下发的清单显示,此次被取消的产品之前享受5%到17%不等的出口退税率。
这是继去年6月份第七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后,财税部门首度改变出口退税率政策。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的部分增值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
此次取消出口退税意味着,企业原本可享受部分出口退税带来的利益,取消之后不会再获益。相对于本次取消退税,是之前的连续反向操作。金融危机以来,我国连续7次上调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对部分商品实行最高达17%出口退税率,达到征多少退多少的程度,让不少出口企业渡过难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