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申报的全部覆盖药用辅料及相关产品的检验项目、化妆品部分项目共62个参数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评审组专家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参观、查阅记录报告和档案资料、样品测试、现场操作等方式,对该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技术能力进行了全面的审查考核。通过评审,评审组认为中心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各项质量活动处于受控状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有效,人员、实验环境设施和仪器设备能满足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符合准则要求。同时,对中心申请的两大类产品62个参数的检验检测能力予以了确认。
据了解,2009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湖南省政府在长沙签署了《关于共建长株潭城市群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示范区合作备忘录》,决定在2009~2013年共同推进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保证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切实解决药用辅料研究生产和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药用辅料监管,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湖南省局向国家局提出筹建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的申请,国家局于2010年3月批复同意筹建并纳入湖南省政府和国家局共建项目。同时授权该中心承担国家药用辅料检验检测及标准研究职能,并要求该中心建成后具备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水平。
收到国家局批复后,湖南省局积极与湖南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湖南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10年7月,省政府召集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湖南省局专题研究了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问题,同意按照8900平方米建设规模新建检验检测大楼。2011年6月,湖南省机构编制办公室发文正式批准该中心为湖南省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湖南省发改委也将该项目纳入了省“十二五”规划。与此同时,该中心借用场地挂牌成立,湖南省局通过抽调和公开招聘为该中心配备了工作人员,并安排资金为该中心配备了价值600多万元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
湖南药用辅料检验中心实验室通过认定,标志着该中心具备了开展药用辅料及化妆品检验的资质,将为全省乃至全国药用辅料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赵炽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