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2013年浙江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在前期风险排查的基础上,湖州市局继续加强原料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原料药生产质量安全。
全市辖区内共有原料药生产企业9家,其中8家企业正常生产,1家处于停产状态。此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去年日常监管和前期风险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重点突出对原料药生产中存在的不按工艺生产组织生产,外购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生产车间及场地搬迁或改造未严格按规定申报批准组织违法生产销售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完成对8家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
本次原料药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湖州市局严格按照省局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市原料药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原料药生产突出问题,所有企业均能执行GMP的有关要求,但与新版GMP的要求还有差距。现场监督检查后,共发出整改通知书8份,要求企业对查找出的风险隐患彻底整治,同时积极帮助企业制定风险隐患整治方案并监督实施。
下一步,湖州市局将定期对企业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常回头看,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督促其改进工作、加快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来源: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