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药用原辅料网全力打造原料药、药用辅料、医药中间体、动植物提取物、制药设备及制药包装行业的专业门户网站。
 


网站首页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药用辅料供求,交易,搜寻,信息服务平台
行业聚焦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代理信息 合作信息 标准法规 产品展厅 采购商名片 企业黄页 企业商铺 品牌专区 有问有答
行业聚焦
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行业聚焦
 
月至
CFDA发布五大激励措施,哪些企业可享受审批“绿色通道”?
发布时间: 2/15/2017 1:43:05 PM         

2月14日,CFDA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对税务等领域信用A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通知>,计划对连续三年在食品药品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和在税务等领域信用A级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实施联合激励措施。


通知称,对于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税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联合激励对象,可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监督检查、产品检验等事项中依法依规予以激励。


具体的激励措施包括:


1.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情况下,依法依规,优先办理行政审批、资质审核、备案等手续,通过“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进度。


2.设立对外咨询优先通道。对于纳入联合激励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在相关业务单位对外咨询时,通过设立优先通道,予以优先解答,指导企业办理相关工作。


3.除有因检查和计划安排外,不再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4.推荐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的重点项目申报、竞标、享受政府补贴及评优评奖等。


5.加强正面宣传力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税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联合激励工作的宣传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符合联合激励条件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动态管理,会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于从联合激励名单中撤销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相关部门也会及时停止实施激励措施。


■整理 陈雪薇


附件>>>


关于对税务等领域信用A级食品药品

生产经营者实施联合激励的措施


一、联合激励的对象


联合激励对象为连续三年在食品药品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和在税务等领域信用A级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


二、联合激励的实施方式


对于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税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联合激励对象,可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监督检查、产品检验等事项中依法依规予以激励。


三、联合激励措施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对符合激励条件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实施如下激励措施:


(一)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情况下,依法依规,优先办理行政审批、资质审核、备案等手续,通过“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进度。


(二)设立对外咨询优先通道。对于纳入联合激励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在相关业务单位对外咨询时,通过设立优先通道,予以优先解答,指导企业办理相关工作。


(三)除有因检查和计划安排外,不再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四)推荐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的重点项目申报、竞标、享受政府补贴及评优评奖等。


(五)加强正面宣传力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税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联合激励工作的宣传力度。


四、信用激励动态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符合联合激励条件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于从联合激励名单中撤销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相关部门应及时停止实施激励措施。


■来源/CFDA官网


附件:            
    】 【打印】 【关闭】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最新推荐
· 巴斯夫最新TPU技术助力高性能鞋支撑片提高生产效率和......    2018-08-14
· 安徽山河药辅取得EXCiPACT认证证书    2017-03-06
· 总局关于进口药品目录中药用辅料进口通关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03-06
· 紫氧化铁 中国药典2010版    2011-06-02
· 枸橼酸 中国药典2010版    2011-06-02
· 明胶空心胶囊 中国药典2010版    2011-06-02
· 黄凡士林 中国药典2010版    2011-06-02
关于我们  |  客户服务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友情链接  |  会员注册

版权所有:国际药用原辅料网
热线电话 -- 021-55807300
电子邮件:info@phexcom.com

沪ICP备09013362号-5

沪公网安备31011002001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