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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鼓励兼并重组 药商巨头抢滩山东千亿流通市场
发布时间: 7/20/2017 9:47:39 AM         

 近日,山东食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将促进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探索药品流通新模式等。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为大型流通药企在山东市场收购小企业扫清了政策障碍。此前,山东省千亿药品流通市场中,约有620家企业分羹。
 
  国药控股高级行业研究员干荣富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此次出台的意见稿是为了执行两票制,淘汰一批中小企业,未来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供应链分会秘书长朱建云指出,除山东省,河南等省也出台了鼓励大型流通药企发展的政策,允许集团性企业省内开地市分公司,共享物流配送,开展多仓业务等。“但最终药厂选择配送企业,一看网络及物流服务能力,二看终端渠道能力。”
 
  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中小医药流通企业负责人透露,目前正在转型或等待被收购。多个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由于实施两票制,终止了此前与一些中小批发商的合作。“以往我们不得不与一些中小批发商合作,因为他们很多是与医院管理层有密切关系的企业,中间必须再过一票,现在基本都是与大型医药流通商合作了。”深圳一位药企负责人表示。
 
  山东千亿市场谋变
 
  征求意见稿发出后引起了不小震动:山东医药流通过千亿的市场将被搅动,国药系、华润系、上药系、九州通系即将抢滩,山东市场或掀起并购大潮。
 
  意见稿第一条就指出,将促进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联合发展,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这被解读为,山东医药流通市场将面临兼并重组高潮。
 
  意见稿还指出,支持开展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鼓励药品经营企业跨区域配送,探索药品流通新模式,这也是为大型流通企业在山东市场攻城略地扫清政策障碍。
 
  如其中提到,在收购、兼并中小药批过程中,涉及跨市迁址、企业重组时,其储存、配送相关设施设备不低于企业原开办条件即可;在兼并重组时,如经营地址、质量管理体系未发生变化,可按许可变更办理。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期间,可继续经营,不用停业。
 
  山东是医药大省, 商务部6月份发布的《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其销售额全国排名第7, 2016年共销售1005亿元,其中医疗器械销售总额在全国排名第2位。
 
  国药集团、上药集团等全国性医药流通企业都在山东有所布局。不过,目前在山东市场份额最大的是当地企业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康医药”),其2016年销售额156.3亿元,其他几家山东本地医药流通企业也占据一定份额,如山东康惠医药有限公司、山东康诺盛世医药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医药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销售额额分别是22亿元、17.34亿元、13.88亿元。
 
  对于征求意见稿,瑞康医药相关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将利好国药、上药等大企业,同样也利好瑞康医药这样的本地龙头企业。“国药之前就通过收购本地企业进入了山东,瑞康医药的龙头优势仍在,山东市场份额超过国药。”
 
  瑞康医药也是通过不断地并购发展壮大,并逐渐由区域龙头企业向全国企业发展。从2015年开始,瑞康医药加快对优质的中小药品、器械流通企业的收购,在全国30多个省份启动了以控股收购医疗器械公司为主,收购药品经营公司为辅的省外扩张政策。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供应链分会秘书长朱建云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鼓励收购、兼并政策指引下,山东省医药流通企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很多中小企业都将面临被兼并或转型的局面,国药、华润、上药、九州通或将占据这些中小企业的市场份额。
 
  另有分析人士认为,上述中小型医药流通企业,要么成为几大流通巨头的分销配送企业,要么走专业化差异化路线,如专注于某一疾病领域或某一块细分市场。“这620家药品批发企业大部分将消失,要么被并购,要么倒闭。”
 
  “大吃小”不可避免
 
  山东省上述意见征求稿并非个案,6月26日,河南省食药监局也发布了类似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兼并的政策。在干荣富看来,这代表未来趋势,大量中小医药流通企业或倒闭或被收购。
 
  各省政策来自今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13号文)》,其指出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鼓励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专业化经营,推动部分企业向分销配送模式转型。
 
  商务部医药流通行业2016年年报显示,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2975家,主营业务收入前 100位的市场份额为70.9%,其中,国药、华润、上药、九州通4家全国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37.4%,同比上升0.5%;15家区域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18.4%,同比上升1.1%。
 
  如提高流通市场集中度,必然会掀起一次整顿规范潮,以淘汰不合规企业。此前,CFDA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国庆曾指出,我国1.3万家批发企业退出1万家,剩下3000家可能是比较理想的状况。
 
  对此多位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中小企业负责人表示,要么转型要么退出。一位云南小型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正与多个大型医药流通商洽谈,选择一个最高的收购价格后,退出医药行业;福建一位小型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人则抱怨政策不公平,现在无奈地转型,但仍没有明确方向。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上海诸多中小药品批发企业在政策征求意见、企业座谈会等不同场合,都表示出生存担忧。上海药品批发企业有126家左右,上药、国控拥有绝对占有率优势。
 
  在朱建云看来,“血雨腥风”的情形确有可能出现,但发生在中小型医药流通企业中,大型企业之间则是抢夺市场份额。“国药等四大全国性的流通企业有全国网络的协同,但在不同区域可能优势不如地方龙头企业,如在重庆本地企业重庆医药占据绝大部分份额,云南省则是云南省医药占据主要市场份额,湖南、湖北、河南等国药子公司就是当地龙头企业。”
 
  更有甚者,如此前深圳市药品采购改革试点中限定药品配送企业由全药网指定,这种独家中标的方式打破了药品流通原来的利益格局,引起配送企业、生产企业以及公立医院多方的强烈反弹,最后被发改委判定为垄断。
 
  两票制630期限
 
  干荣富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意见稿是为了更好地执行两票制,淘汰一批中小企业,未来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如7月13日,广东省卫计委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征求对《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交易“两票制”实施方案(实行)》(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生产企业对挂牌交易品种指定的配送企业须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交易的医疗机构,并符合《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暂行办法》的要求,而一般中小企业无法达到全省覆盖。
 
  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在合规、资源、渠道商等多方面有优势,但还是有众多中小批发商存在,是因为他们拥有某些“特殊”渠道优势,比如跟当地医院关系好,只能从它这进入医院,而两票制就是要规范这些不合规过票行为。
 
  多个医药企业负责人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因为两票制实施,终止了此前与一些中小批发商的合作。“以往我们不得不与一些中小型批发商合作,因为他们很多是与医院管理层有密切关系的企业,中间必须再过一票,现在基本都是与大型医药流通商合作了。”深圳一位药企负责人表示,现在减少了不必要的过票。
 
  上药战略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牟琼认为,两票制政策有明确的出台背景和政策目标,即整顿整治整合医药流通秩序,因此不能将两票制孤立看待,而是要与营改增、反商业贿赂、金税三期等等监管举措联系在一起。
 
  从目前看,下半年将是两票制落地的关键时期。根据国办13号文(国17条)、以及2017国家医改重点任务时间表要求,6月30日是医改试点省两票制文件出台的最后期限,11个医改省份中,除宁夏外几乎都在最后期限前出台方案。
 
   “但每个省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或多或少也会向本省企业倾斜。”上述业内人士指出。
 
  如浙江在两票制试行稿中在生产企业认定上指出,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在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时、流通集团型企业在销售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的药品时都可视作生产企业。
 
  牟琼分析,浙江几大商业龙头几乎都有自己的制药工业,该规定也是针对省内工商一体化企业免去了生产到流通的关键一票,一方面有利于提升工商企业集中度,另一方面政策也是不遗余力鼓励本省制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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