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药用原辅料网全力打造原料药、药用辅料、医药中间体、动植物提取物、制药设备及制药包装行业的专业门户网站。
 


网站首页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药用辅料供求,交易,搜寻,信息服务平台
行业聚焦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代理信息 合作信息 标准法规 产品展厅 采购商名片 企业黄页 企业商铺 品牌专区 有问有答
行业聚焦
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行业聚焦
 
月至
新注册分类实施后有关药品注册备案事宜
发布时间: 4/23/2019 2:30:10 PM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2类注册申请,能否免收新药注册费?


如何办理5.2类药品BE试验样品及对照药品进口备案手续?


4月22日,国家药监局再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政策解读,解答业界关注的实施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后有关药品注册收费和BE试验样品及对照药品备案事宜。

 

解读指出,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2类为改良型新药,应按要求缴纳注册费。对于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小微企业,其创新药如果已按规定免收临床试验注册费,那么在临床试验期间提出的补充申请也免收注册费。


针对业界关注的属于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5.2类,且符合<关于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备案范围的品种,如何办理BE试验样品及对照药品进口备案手续这一问题,解读指出,申请人可以在化学仿制药生物等效性与临床试验备案信息平台进行BE试验备案,待完成备案后,持备案号即可到口岸药品监管部门办理进口备案手续。


解读还回答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细胞毒类药品,这些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为5.2的特殊药品,其BE试验样品及对照药品进口备案手续办理事宜。


解读指出,申请人进行自我评估后,在能够确保受试者安全的前提下,也可进行BE试验备案,待完成备案后,可持备案号到口岸药品监管部门办理进口备案手续。其中,对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核发<进口准许证>。


文/<中国医药报>记者 陈燕飞


附件:            
    】 【打印】 【关闭】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最新推荐
· 巴斯夫最新TPU技术助力高性能鞋支撑片提高生产效率和......    2018-08-14
· 安徽山河药辅取得EXCiPACT认证证书    2017-03-06
· 总局关于进口药品目录中药用辅料进口通关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03-06
· 紫氧化铁 中国药典2010版    2011-06-02
· 枸橼酸 中国药典2010版    2011-06-02
· 明胶空心胶囊 中国药典2010版    2011-06-02
· 黄凡士林 中国药典2010版    2011-06-02
关于我们  |  客户服务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  友情链接  |  会员注册

版权所有:国际药用原辅料网
热线电话 -- 021-55807300
电子邮件:info@phexcom.com

沪ICP备09013362号-5

沪公网安备31011002001218号